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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调漏水损失上万 过保后商家是否有责任 核心提示:2009年安装的中央空调多年漏水,几次修理问题依然没能解决,最终还殃及客厅电视机。空调过了质保期商家还有没有责任?日前,越城工商分局调解处理了一起纠纷,历经三个多月的消费纠纷最终圆满解决。消费者徐先生是市区人
2009年安装的中央空调多年来一直漏水。 多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,最终影响了客厅的电视。 空调过了保修期商家还有责任吗? 近日,岳城市工商局调解解决了一起纠纷。 经过三个多月的时间,消费者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。
消费者徐先生来自市区。 他于2009年安装了某品牌中央空调,随后几年多次出现漏水现象。 多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。 今年夏天,客厅再次漏水,造成价值1.5万元的损失。 三星液晶电视进水损坏。 由于主板烧坏,维修费用近万元。 徐先生就此事与空调卖家交涉,但卖家表示,空调漏水是由于房屋装修时对出水管进行了改动,导致空调水流出。后退。 徐先生的赔偿要求无法接受。
据岳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介绍,徐先生的空调前后漏水3次,均来自同一个出风口。 由于徐先生一家人并不常住在绍兴,所以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这个问题。 但根据国家三包规定,消费者购买的产品,在三包有效期内,同一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销售者负责更换产品。同一型号和规格的产品免费为消费者提供。 但鉴于消费纠纷起因涉及第三方装修公司,且空调已超过保修期,调解暂时陷入困境。
在调解过程中,空调销售商和装修公司对空调安装的细节进行了解释,包括设备安装、管道铺设与固定、吊顶安装、室外机连接方向等,双方都尽力澄清。他们对造成泄漏问题负有自己的责任,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办法排除造成问题的可能性。 由于多年过去了,出水管道已经修复,很难还原事情的真实情况并确定哪一方负责。 但经过多次维修后,空调仍然漏水,而且每次维修都没有留下记录。 卖家很难以此辩解并推卸责任。 经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:卖方就空调漏水问题赔偿消费者3000元,并将保修期延长至2014年10月1日。 此外,一周之内,卖家再次安排工作人员对空调进行全面检查,消除隐患,装修公司也同意在吊顶拆装时提供协助。
至此,持续了三个多月的纠纷终于顺利解决。 但像徐先生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。 工商人员提醒,安装时的一个小疏忽,日后可能会酿成大隐患,消费者应更加谨慎。
(家庭网络®HEA。